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注意到了音义之间的关系。《礼记·中庸》说:“今天下车同轨,书同文,行同伦。”早在秦始皇时代,“书同文”作为重要的国策之一被提出,其目的就是要建立起共同的语言——包括口语和书面语。口语要“同音共语”,书面语要“书同文字”。许慎在《说文解字·叙》中也提到:“文字者,经艺之本,王政之始,前人所以垂后,后人所以识古。故曰:‘本立而道生,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’。今叙篆文,合以古籀,博采通人,至于小大,信而有证。稽撰其说,将以理群类,解谬误,晓学者,达神恉。分别部居,不相杂厕……”
许慎的《说文解字》从意义出发,把全部汉字归并为540部,建立了540个意群;每部立一部首,共定540个部首。540个部首的确定,都是从意义出发的(只有“一丨丄丅丿乙”等极少数是单纯从字形定部的)。《说文解字》以小篆为字形根据,建立540部,每部立一部首,共540个部首,这是汉字建立的第一套系统的检字法。540部的建立,既是从字形出发,又是从字义出发的。同部的字,在意义上大都相同、相近、相关或相反、相对。可见,《说文解字》的540部,是汉字按意义编排的字典。东汉应劭的《风俗通义·声音》说:“夫声者,物之动也;音者,物之成也。物动则有声,物成则有音。音有大小,故乐有清浊。理声之韵,合乎音律谓之音。”应劭将“声”“音”加以区别,并注意到了音有“大小”“清浊”的不同,已经接触到音韵学的核心问题。
南北朝时期,颜之推的《颜氏家训·音辞》篇,更是涉及了语音的演变、方言的差异、文字的读音、文人的读音、音韵与字义的关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,而且都有颇为精到的见解。例如,他谈到语音是随时间、地域而变化的:“夫九州之人,言语不同,生民以来,固常然矣……北则以‘北’为‘涉’,南则以‘南’为‘洽’,‘洽’者,‘合’也,‘涉’者,‘步’也,音有楚、夏,则字有南北矣。”他指出了“古语与今殊别”,即古今语音是有变化的。他还谈了南北方音的差别,认为当时的南方语音多存古音,并举例加以证明。
到了唐代,由于“唐诗”的空前繁荣,推动了音韵学的研究。诗人讲究押韵,就需要研究韵类;诗人讲究平仄,就需要研究声调;诗人讲究“炼字”,就需要研究同音字、同义字、同源字。唐代,出现了研究音韵的专著,如李涪的《刊误》、释处忠的《元和韵谱》等。尤其是释处忠的《元和韵谱》,在隋代陆法言《切韵》的基础上,分韵为206韵,又合并为“平上去入”四声,平声57韵,上声55韵,去声60韵,入声34韵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
宋代,陈彭年等人奉诏重修《广韵》。《广韵》共收字26194个,注文191886字,把同音字归并在一起,共为206韵(平声57韵,上声55韵,去声60韵,入声34韵),比《切韵》增加1韵;每韵用一个代表字作为韵目,共206个韵目(即206个韵)。《广韵》是韵书,也是字典,它把文字学和音韵学很好地结合起来。《广韵》按声调的不同,把字分成四类,叫做“四声”,即平声、上声、去声、入声;每个声调下再按声母的不同分为若干“韵”,每个韵内再按韵母的不同(即主要元音及韵尾的不同)分为若干“小韵”;每个小韵内的字都是同音字,但同音不同义的字要分别加以解释。《广韵》206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