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将要离开了,还真的有些舍不得。熟悉的味道,虽然是方便面佐料味;熟悉的空间,虽然像盒子般狭小;熟悉的小床,虽然是大床变形而来;熟悉的

大学时代的书,满满一箱子,暂时先放床下吧,房租还没有到期,万一要是吵架了,这依旧是我的避风港。这个世界应该允许女人有点小空间吧!

丫丫你要走了?小卖店的老阿姨正在往屋里搬货,看到我大包小包地走过来,有些诧异地问。

如果非得在两个人之间加个红娘的话,那老阿姨算是吧,连衣裙就是她转交给我的。我们的事她是知道的,那没必要隐瞒红娘了。

带着点羞涩,我右手指了指莫名其妙的方向,羞答答地说:搬到他那里去住。

老阿姨一下子高兴起来,扔掉手中的大包卫生纸,比我还兴奋地和我拥抱,拍着我的后背,兴奋地说:太好了!我们的丫丫有主了!那小伙子我看不错,至少我的直觉说不错,你要珍惜!这年代好人太少了

我多么希望这个拥抱这个祝福是来自我的妈妈爸爸啊,心中隐隐发酸。

不知不觉,老阿姨对着我罗嗦了五分钟。

阿姨,我会时常回来看看你的!骗你是小狗!坐在出租车后面,我冲老阿姨挥手道别,真有些恋恋不舍的。在我最艰难的日子,是老阿姨总奢东西给我,我真的很感激她。

老阿姨很高兴地冲我挥手,车子转弯的时候,我看到她在抹眼泪。我鼻子酸了。

街道两边地一切都那么地熟悉,梧桐树、路灯、广告牌、站牌,一一后退着,现在是清晨。我却仿佛看到了黑夜里,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,前面是我后面是他。真如做梦一般,真快,竟快到了马上就要同居。

想到同居。不免紧张。顾名思义。同居。不只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。还有睡在一张床上。孤男寡女共睡一张床上。肯定要有些事来做。已经做好了同居地准备。却还没做好同睡地准备。真是要命!

到了。司机按下计价器说。计价器地打着小票。

我白痴般地大发感慨:坐车就是比走着快啊!

司机皱着眉头看看我。没说话。

拎着大包小包往楼上走。

通天现在在干什么呢?以我对他地了解。肯定在睡大觉。然后突然醒来急急忙忙穿衣服。刷牙洗脸。奔下楼来。路上买个炸油饼。挤上公车边吃边上班去。

马上就要敲门了,心突然砰砰跳起来,开门后先说什么呢?算了!他一定会先说,敲门。门响十秒之后,门开了。通天穿着大裤衩光着脚站在里面。傻傻地看着我,我抿着嘴歪歪头有些俏皮地看着他。我们用目光交流着。“猜猜我来干什么?”“我怎么知道!”“你在装傻是吧!”“没有啊!”“就是在装傻!讨厌!”。

通天终于开口说话了:旅馆着火了吗?

真是得了便宜卖乖,明知故问,讨厌,我说:有人心着火啦!我赶来灭火。快帮忙傻瞅什么呀!

哦!通天傻呵呵地把我地家当全都拎进屋来,站在后面直愣愣地看我,傻样真是可爱。

你不用上班么?我还是歪着头问他。

哎呀!要迟到了!通天突然想起了要上班,冲进厨房刷牙洗脸,又跑回来穿衣服,说了声白白关门就跑了,果真和我预料的一样,我心说明天早上就不一样了!

就这么把主动来同居的女朋友孤零零扔在屋子里,有点不像话了吧!也就他能干得出来!哎!认命了!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跟了小傻瓜就随小傻瓜吧!

淡淡地一气后,我心情突然好转起来,看着狗窝一样的家,我知道我要干什么了。作为这里的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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