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亲爱的晚晚,”秦景曜就这么念了出来,如同李明朗称呼慕晚,他把信折了进去,静静地看着坐在地毯上的女孩,“为了什么,要跑到操场上哭。”
这个问题李明朗没问过慕晚,因为他觉得询问一个刚认识女孩的私事,是冒犯的行为。
相反,慕晚未感到恼火,秦景曜的这个态度,已经比她预想中的要温和太多。
“上大学之前我没住过校,因为不喜欢住宿,还因为班级里的一些纠纷。”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,在某一天堆积在一起,就像是快被压死的骆驼,它的背上多了出一根稻草,就撑不住跪在了地上。
那年的冬天特别冷,班级群里有人匿名指出名额的评定不公开不透明,火烧到了慕晚身上。
群里匿名的同学被带了节奏,群起而攻之后,辅导员想要息事宁人,最终的结局当然是不了了之。
慕晚思念自己的父母,可她的家在千山万水之外。
“都是过去的事了,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哭了,莫名其妙的。”而且那天,还叫李明朗给看见了,慕晚接过了他递来的纸巾,从此就发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,居然到了这样令人为难的境地。
再年轻个几岁,或许在学校里遇见慕晚的就不会是李明朗了。
秦景曜的大学也是在京大读的,“其实我也是你的同学,不过大几届而已。”
匆匆几年的岁月,就让他来迟了一步。
做事情讲先来后到,秦景曜却只知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,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。
“为什么还留着?”
问到了关键,慕晚实话实说,“我忘了。”
要不是今天把盒子拿出来,她真的都不记得最底层还塞了几封李明朗写给自己的情书。
秦景曜的眸色深沉,“你现在喜欢他吗?”
慕晚即刻表了忠心,“不喜欢。”
她期待着秦景曜能把东西还给自己,还回来就行。
年纪小的孩子喜欢点火,点燃一个东西超出了能力所控制的范围,火苗是他们创造的奇迹,而他们也成为了拥有超出个人力量的普罗米修斯。
摧毁是人最恶劣的天性,焚烧则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壮举。
“不喜欢了,我们就把他忘掉。”秦景曜掏出衣袋里的打火机,银色金属结构细巧,是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。
慕晚遗漏了一件事,李明朗给自己的每一封信,她都没有回过,毕竟那时候他们没有在一起。
后来喜欢上李明朗,慕晚写过一封回信,那封回信没有被送出去。
信件经过秦景曜的手,他现在还只读了一封信,如果一直读下去迟早会发现自己那封回信。
慕晚沉默了,她竟然没有从秦景曜手里把信给夺回来。
东西肯定不能再留着了,秦景曜的手跳到了最后一封信,他依次点过去,唯独这封信用了不一样的纸。
慕晚的眼皮一跳,对方已经把那封回信单独地挑了出来。
秦景曜漫不经心的笑意凝固在嘴角,两指夹出信纸,是书写得秀气的女孩子的笔迹。
第 27 章 别骗我
明朗, 我也喜欢你。
所以,我答应和你在一起了。
慕晚的书面语言正式严肃,信纸最底下题了两个词, 风雨同舟, 携手共进。
秦景曜读完,笑容晦涩不明,“不是说风雨同舟吗, 怎么就和人分手了呢?”
手里那张单薄的信纸,像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