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林越也明显感觉到她的僵硬。
“你小时候不是有拍杂志的经验吗?”在拍摄间隙,他随便提了一嘴。
叶绍瑶被他的问题带走,粗略算了算时间。
那可是十多年前的故事了。
“你小时候还参加过奥赛呢。”她怼。
好汉不提当年勇。
负责的副主编来督工,抱着茶杯坐上小马扎,对拍摄工作表示关心。
也偶尔关心关心两位模特。
“膝盖上的伤痕是什么时候留下的?”他很容易被女孩的膝盖吸引。
色素沉淀出深深浅浅的乌黑,皮肤粗糙得可怜,不像新伤。
叶绍瑶低头看了眼:“是小时候,做手术留下的。”
副主编有些印象:“女单时期?”
“对。”
“花滑是一项美而残酷的运动,我从前接触的运动员都带了一身伤退役,”他问,“冰舞会不会好一些?”
好俗套的问题。
哪里有什么极致温和的体育运动,只是他们躲在暗处,独自舔舐伤口。
所以她也这么回答了:“并不,我们是运动员,有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”
一个灵感袭来,副主编拍着大腿,当场定下杂志的封面。
重新旋开镜盖,摄像机对准他们膝盖和腿上的伤痕。
连专访标题也一并想好了,《伤痕是光进来的地方》。
……
采访到尾声,撇了眼提纲,记者郑重问出最后一个问题。
“绍瑶,你可以和我们谈谈,为何会选择成为一名花样滑冰运动员吗?”
叶绍瑶侧耳倾听,直觉这已是个堪称遥远的故事。
她想了想,笑着回答:“那是一场意外。”
美好的意外。
记者又把目光放在季林越身上:“林越,如果没有叶绍瑶,你认为自己会像现在一样成功吗?”
很犀利,又很简单的问题。
叶绍瑶在心里做出预设:不会。
他一定会这么回答。
时间好像在此刻停滞,季林越在两秒后才接收到消息。
“在遇见她之前,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花样滑冰,”他认真说,“因为她,我才有了愿意毕生奋斗的事业。”
在商场躲猫猫那天,他和妈妈从奥数班回家。
他没有受到任何责怪,妈妈坐在床边和他敞开心扉。
“你不喜欢滑冰吗?”她问。
他肯定得很干脆:“嗯。”
“既然不喜欢,那我们给爸爸说好不好?”
“不好。”他的拒绝也很干脆。
温女士被他的矛盾弄糊涂。
“为什么呢?”
那时候的季林越才六岁,手里攥着被子,把嘴掩在被窝里:“我可能会开始喜欢的。”
一直到后来很长一段时间,他都搞不明白,自己究竟是喜欢上了滑冰,还是喜欢着和滑冰有关的某个谁。
这就是温女士以为他一见钟情的原因。
记者的神色并不显山露水,良好的素养让她继续:“绍瑶,如果没有季林越,你认为自己还会像现在一样成功吗?”
答案是类似的。
“一定不会,”叶绍瑶回答,“在丢失三周跳的那场比赛后,我在休息室坐了一个下午。”
她不喜欢动脑筋。
但进退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