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人,身材矮小,穿着免裆裤和短袖汗衫,敞胸露怀,肤色黝黑,胳膊上隆起的腱子肉把袖口绷得紧紧的,一看就是只“矮脚虎”,只是左边的裤管空荡荡的——但这居然并不是他身上最严重的残疾——他的眼睛,或者应该说,是原本眼睛位置上的两个窟窿里,红黑相间的息肉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,好像两条努力从眼眶中钻出来的蜈蚣。我觉得头皮麻了一下,赶紧把目光从他脸上挪开。
走到屋檐下,我卸了背包:“老板,菠萝蜜怎么卖?”
他笑呵呵地举起酒杯:“小兄弟,你真有心买么?”
我们之间出现了短暂的尴尬。
“来我这儿买东西的,除了穿拖鞋的本地人,就是穿旅游鞋的小年轻,可没你这穿皮鞋的大主顾。”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“双眼”,“我虽然看不见,可并不瞎。”
我在第一时间就确信,这个自相矛盾的理论,是有可能成立的。
“你是黄锋?”
“那你就是赵馨诚喽?”
说完,心照不宣地,我们都笑了。
我一屁股坐到地上,从包里掏出烟:“那你该知道我的来意。”
“你不是来自讨没趣,就是来自寻死路。”黄锋边说边把酒盅斟满,动作精准、利落,令人无从相信他双目不能视物,“小兄弟,既然时天放了你一马,这年纪轻轻的,又是何苦?”
“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号至十八号,有一对情侣在民政路二十七号有偿借宿,其中那个男的,叫韩彬。”我递上根烟,“要是我没看错门牌号,证人就是你吧?”
黄锋一抬手就把烟接了过去,我听说先天失明的人往往听觉十分灵敏,但像他这样“半路出家”却几乎可以闻声辨物的,真是让我开了眼。
“零六年十二月……确实有人借宿过,那男的自报家门是韩彬,我不过是如实配合你们这群官老爷,怎么?”不出所料,黄锋给出的说辞相当无赖,“你总不能指望我个瞎子去认人吧。”
我扭头望着风雨飘摇中的四道镇,问道:“你为什么要搬来这里住?”
“老婆在这里,孩子又在东兴上学。”黄锋懒洋洋地向后一倒,靠在墙上,“只要是能过上安稳日子,住哪里不一样?”
大概因为迁居多年,黄锋操一口南方普通话,只有偶尔出现的近乎“这”与“介”之间的模糊乡音,暴露出他曾是渤海湾畔的子民。
“九四年,韩彬的前女友陈娟客死柬埔寨——她接触过宾森;同年,他出现在越南;九七年六月,他和你们一起出的‘弑子’行动,目标就是宾森;随后这些年,他几乎杀光了所有曾和陈娟一起赴柬的同行者——我已经大致明白他为什么会杀人了,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搞清楚。”我往前探了探身子,加重了语气,“回答我的问题,你就能继续过你的安稳日子。”
雨越下越大,粗大的雨点儿争先恐后地砸落到地面上,“哗——哗——”的声音逐渐密集起来,最后连成了一道笔直的声线,敲击着这个人迹稀疏的小镇。远山的回响与周围高低错落的建筑物伴着漫天珠帘,我俩一言不发地听着雨声渐起渐落。在这样一种寂静与喧闹并存的环境中,人往往会丧失对时间的概念。不知过了多久,雨缓了下来,天也暗了下来。黄锋从墙脚的一个口袋里又取出个酒盅,斟满,递到我面前。 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