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余是喜欢的。
但食指和中指夹烟的位置有一丢丢的黄,不明显,应该偶尔会抽烟。
只是自从他们在一起后,他没遇见过。
从洗手到擦干水分,周余都做得认真细致,然后一个转身双手挂在宁霄的脖颈上,亲了一口,“你可以做任何你喜欢的事,当然,不能做别人。”
顿了顿,补充着,“想都不能想。”
“不会有别人。”宁霄顺手把周余的围裙摘了下来,像抱小孩那样把人抱到餐桌前,“与你携手到老是我唯一心愿。”
“挺会说啊。”周余坐在宁霄的腿上,也不下来,就这么黏糊着吃饭,“跟谁学的呀?”
“余爷教得好。”宁霄吃着周余喂到嘴边的红烧肉,“香。”
而后他才回刚刚周余的话,“我喜欢你,你的喜好便不自觉变成我的喜好,遇上你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事。烟也不是因为喜欢才抽的,偶尔压不住…”
“越来越会说了。”周余抱着他亲了一口,“没白给你做那么多天饭。”
“我的荣幸。”
两人黏黏糊糊吃完饭,宁霄自告奋勇要收拾碗筷,被周余拦下,“我来就行。”
一来,碗筷是他精挑细选买来了,可不能才用几天就碎。
二来,宁霄上了一天班,他心疼。
宁霄帮不上忙,就粘到人的后背去抱人,抱着抱着,厨房着火了。
“试试厨房?”
“试试。”
……
周余第二天直接杀进任贤的酒店,任贤还没来得及高兴,周余一拳就砸了过去。
“誒…”
任贤差点躲闪不及,“你大逆不道。”
周余也不跟他讲话,宁霄说了压不住那便是气狠了,惹了他的人还想让他跟他回家收拾那些个烂摊子,想屁呢。
几分钟的功夫,任贤的房间就被砸了个七零八落。
任贤叫苦不迭,他也看出来了,是给宁霄出气来了。
不由在心里暗骂宁霄臭不要脸。
周余找准时机,把任贤摔到墙上,手肘压着任贤的脖子,眉眼冷冽,“这次是警告,下次这脖子还在不在我就不敢保证了。”
周余说完,转身离开。
“……”任贤喘着粗气,真特么是一匹小狼崽,猛得一批。
临出门前,周余留下一句,“别跟我提什么血亲,能废一个周家,任家一样可以。”
鼠窝之地,他是疯了才想去沾染。
经此一出,任贤算是看清的周余的态度,悻悻回了辽城。
以为结束,但祸根早已埋下,从他彻查周余开始。
这个漩涡,周余逃不掉。
为时已晚。
第92章就这?花瓶一只
一连半个月的时间,周余只出门三次,一次揍任贤,一次试戏。
试戏毫无悬念,周余一把过。
而今天是第三天,是周余第二次上班,宁霄依旧亲自送,不过好在这回是在堰城的摄影城,距离家里也就一两个钟的车程,要是不嫌麻烦,下班往回跑都没问题。
宁总化身粘人精,怎么也不肯放周余下车,抱了又抱,亲了又亲,就差做了。
周余叹息,“下班早的话回去看你。”
说到这个,宁霄又不舍得了,“一天来回就得三四个小时了,累。”
周余两腿一伸,摆烂道:“那你说怎么办吧?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