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他还没打算现在就把人吃了。
等秦慎上了大学,和他一起住进学校旁边的房子,他有的是时间慢慢调情。
秦慎紧紧抱住喻书晏的脚,平静下来后,才开口问道:“晏哥,好点了吗?你脚怎么会这么凉?”
“大概身体机能在自行给我降温退烧?”喻书晏还满不在乎的调笑,脚故意在秦慎热乎乎的肚皮上踩踩:“啧,腰粗也不是没好处呢,暖脚地儿大,干活有劲儿。”
一米九一百六十斤标准身高体重模特身材的秦慎:“……”
换个人,怕是早就被逼疯了。
还好,他这么多年面对的都是喻书晏没个正形的样子,早就习惯了。
脚底渐渐热乎起来,有些疼痛的神经似乎也得到了抚慰。
刚才还犹如病入膏肓的身体,这么一会的功夫,就像是被彻底取悦一般,竟然舒畅了不少。
连喻书晏自己都觉得神奇。
莫不是自己真的太矫情了,被哄好的并不是身体,而是他的娇病?
樊禹总说他是个富贵病娇种。
喻书晏作势踩踩秦慎的肚皮,双手摁在屁股两侧做支撑,身体微微后靠,塌着肩膀歪头看着秦慎:“小慎啊,你这么好,以后讨了媳妇,你媳妇不得幸福死?”
秦慎手指在喻书晏脚背轻轻滑动,为他增温的同时,也是骨子里克制不住外漏的一丝冲动:“要不我再给你测测体温?”
“再捂一会嘛,正舒服着呢。”喻书晏娇嗔的声音里勾着尾音,十足风情。
秦慎闻言,手心又把喻书晏的脚握紧了些。
“小慎。”喻书晏不老实的动着脚趾头,不知道是故意欺负秦慎,还是享受踩在人皮上的感觉:“你要是真讨了媳妇,就不搭理哥哥了吧?”
接憧而来的问题,是喻书晏的探究。
但对秦慎来说,有种毁灭的意味。
听着喻书晏的话,秦慎想到的却是,如果喻书晏有了男朋友,还会让他这么触摸他吗?
到那个时候,喻书晏就真的成了他目之所及,却难以靠近的人了。
无所谓了,他和喻书晏之间的巨大悬殊,从命运的开始便已经注定。
他只是个孤儿,而喻书晏是帝都的名门望族,身边围绕的那些人,一个个不是官宦出身,就是家世显赫,身份地位之尊贵,根本不是他这辈子努力就能爬上去的。
那些经常和喻书晏腻在一起的人,他全部都用自己的方法一个个摸过他们底细。
吏晖,父亲是个将军,他父亲已经是家族中第三代将军,权势滔天,快到了世袭的地步,所以在帝都人称小太子。
闫逡,母亲那边的家族是大财阀,掌控着临市大半经济命脉,父亲则掌管了帝都最大的几家武馆,虽然财力比女方弱了点,但据说以前是道上混的,至今都黑白通吃。
乔二稔,纯粹家里有钱,祖上是金矿发家,买断了三座金矿储量丰富的山头,如今早已涉猎广泛,帝都最贵的贵族学校,他家开的,帝都最大的酒吧,他家开的,帝都最豪的车,他家买的,现在华国最出名的女明星是他姐,最臭名昭著的、一个月换一个小明星的浪子是他哥。
更别提,区长的儿子,警署局长的儿子,三大上市集团的儿子,就连帝都前任市长的alpha孙女,还给喻书晏足足写了三年的情书。
他们谁都没获得喻书晏的青睐。
可见喻书晏眼高于顶。
所以,放弃喻书晏这件事,并不需要他消耗巨大的精力来说服自己,只需要他-->>
